——如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2020年1月6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环境污染案件的判决结果,开出5.2亿元的高额罚单。2014年10月至2017年4月期间,南京某水务公司多次将高浓度废水违法直排长江,同时篡改数据逃避监管,长期超标排放污水,造成生态环境损害达数亿元。给这家性质恶劣的企业开出“史上最高罚单”,体现了国家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定决心,以严刑峻法来惩治环境污染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当人类合理利用、友好保护自然时,自然的回报常常是慷慨的;当人类无序开发、粗暴掠夺自然时,自然的惩罚必然是无情的。我们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多谋打基础、利长远的善事,多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实事,多做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好事,让自然生态美景永驻人间。”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回答了“为什么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什么样的生态文明、怎样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标志性、创新性、战略性的重大思想观点,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重大命题,推出一系列重大举措,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思想指引和实践遵循。
一、环境保护理念先行
“一曲溪流一曲烟”的诗画美景,是浙江省杭州市西溪湿地10多年来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成果,是生态环保理念先行的成功典范,已成为国内外游客心驰神往的休闲度假天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重要理念,深刻地揭示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指明了实现发展和保护协同共生的新路径。
构建全过程全方位防治体系。生态环境保护是一个系统完备、全面整体的过程,必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形成环环相扣、协同联动的制度体系。从防治的环节看,必须把事前、事中、事后贯通起来,健全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从防治的机制看,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完善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和陆海统筹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从防治的过程看,深化排污口设置管理改革,打通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构建水陆统筹、精准科学的江河湖海水污染治理体系。
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国土是美丽中国的空间载体,就如同一个人的居室环境,需要分出客厅、卧室、书房等,让不同的区域承担不同的功能,形成各具特色、有机统一的生态大系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加快建立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统筹协调管控制度,统筹划定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以及各类海域保护线,使国家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强化绿色发展制度保障。绿色发展是未来产业经济的发展方向。良好的生态环境,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能够带来源源不断的经济利益,实现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丰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完善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法律制度和政策导向,发展绿色金融,推进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推动全社会更加自觉地坚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二、以资源利用效率为本
“垃圾分类一小步,生态文明一大步”。从2019年7月1日起,上海正式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违反的单位处以5000元到5万元的罚款、个人处以50元到200元的罚款,“严苛”程度出人意料。我国以前所未有的决心打响垃圾分类的攻坚战和持久战。2020年年底,46个重点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5年年底,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实行垃圾分类制度,不仅解决了垃圾污染环境的问题,而且提高了资源的回收利用率,污水同样也可作为资源进行循环利用。虽然我国地大物博,资源总量比较大,但由于一个时期以来的粗放式发展,造成了资源的过度开发、大量消耗和浪费,资源消耗纷纷亮起了红灯,亟须转变资源利用方式。
产权明晰、有偿使用。当前,我国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初步建立,但还存在着底数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不严等问题,导致产权纠纷多发、资源保护乏力、开发利用粗放等问题。破解这些问题,必须进一步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落实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行资源总量管理和全面节约制度。
节约集约、循环利用。俗话说:“有多少汤泡多少馍。”我国的水、土地、能源等资源总量有限,必须树立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原则,确保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必须完善资源循环利用制度,普遍实行垃圾分类回收,促进生产、流通、消费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
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现代能源体系最重要的两个特征,就是合理的能源结构和较高的能源效率。目前,我国能源结构还不尽合理,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八成以上。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大力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发展风能、水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地热能等清洁低碳能源,建设绿色可持续的现代能源体系。
三、保护与修复双管齐下
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和草。生态是一个彼此相依共生的大系统,如果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各扫门前雪”,很容易顾此失彼,造成生态的系统性长期性破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从生态系统整体出发,强调健全生态保护和修复制度,对山水林田湖草实行一体化统筹。这一从系统和全局提出的生态治理思路,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保障山河长久安澜的根本之道。
整体性保护。生态环境是生存之本、发展之源,重在保护先行。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建立全国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格局,加强长江、黄河等大江大河生态保护和系统治理,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目前,我国已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超过1.18万处,占国土陆域面积的18%、领海面积的4.6%。其中,拥有世界自然遗产14项、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世界地质公园39处,数量均居世界第一。
系统性修复。这些年来,我们持之以恒地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下大力气整治荒漠化、石漠化和水土流失,抢救性保护濒危野生动植物,使透支的生态环境逐步得到恢复。我国森林覆盖率从本世纪初的16.6%增加到23%左右,沙化、荒漠化、石漠化土地面积年均分别减少约2000平方公里、2400平方公里、39万公顷。在此基础上,大力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等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筑牢生态安全的防线。
四、制度落实严明责任
秦岭和合南北、泽被天下,是我国的中央水塔,是中华民族的祖脉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象征,也是我国中部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素有“国家绿肺”和“世界生物基因库”之称。曾几何时,这里冒出了许许多多违建别墅,大片的森林绿地遭受人为破坏。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批示指示下,这一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才得到纠正。
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前
秦岭违建别墅整治后
2019年12月1日,为巩固近年来秦岭生态环境整治的成效,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正式生效。新条例突出“严”和“责”,进一步对监管责任、考核评价、责任追究、处罚标准作出更严更细的规定,为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拧紧了“螺丝帽”。
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对生态环境保护来说,企业和党委政府都是最重要的责任方,必须分别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目前,我国实行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重要法律法规,对“两个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用法治的权威保证环保责任不折不扣地落实。
落实中央督察制度。2015年以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完成第一轮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覆盖,并开展了对20个省(区)的“回头看”,目前已启动第二轮。仅第一轮督察和“回头看”期间,受理转办群众生态环境举报约17.9万件,推动解决生态环境问题15万余个。随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督察内容将不断拓展,更好发挥其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是督促责任落实的“杀手锏”。必须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追究肇事者的责任,让违者付出沉重代价。对那些决策错误造成严重生态环境危害的领导干部,必须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不能任其“拍屁股走人”、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秋后算账”。
中华民族自古就是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民族,应该始终拥有着巍巍青山、碧水蓝天。让我们共同守护这美好的家园,依然可以欣赏到“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动人美景,依然可以感叹“江山如此多娇”。在实现民族复兴中国梦的新征程中,加快构建更加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必定为建设“诗意中国”的宜人环境提供坚强支撑。
编辑:董海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