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每个人“全面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的价值目标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
上述两个部分的探讨,实质上已经包含着这样的深层意蕴: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智慧品格最终必然落实于它对中国现代化价值目标的独特理解和切实践行。无论是对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抽象对峙的克服,还是在复杂的现代化景观中对“深度现代化”的探求,都内在地蕴含着这样的价值诉求:追求和创造人民的“美好生活”和每个人的“全面发展”,被确立为中国现代化的最高价值目标。这一价值目标体现在个人、社会和人类等不同层面,共同展现着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之善”。
“实践之善”,即对人的良善生活的追求和创造,是实践智慧的旨趣。亚里士多德认为,实践智慧不同于技艺,因为"实践"与"制作"有着根本不同,后者所关注的是“外在的目的”,而实践智慧是“关于对人的善和恶的真正理性的实践品质”,具有实践智慧的人“善于考虑对自身的善以及有益之事,但不是部分的……而是对于整个生活有益”,因此,对人的“好生活”或善的关切构成了实践智慧的根本诉求。康德与黑格尔虽然具体观点迥异,但都共同地把实践与“善”内在联系起来。在当代实践哲学中,一个重要主题就是把实践智慧与对现代化的反思和人类文明的未来命运结合起来,把它视为克服现代化所导致的种种困境并寻求人类文明新的价值目标的重要途径。近代以来科学技术和市场逻辑的扩展,被认为是通向“好生活”的根本保证,然而,20世纪以来人类所经历的种种挑战和灾难,推动人们重新反思和重建现代化的目标和方式,为此,恢复实践智慧的传统,重构现代化与人的良善生活之间的内在关联,成为当代实践哲学的重要关切。例如,伽达默尔把现代技术逻辑的膨胀所导致的“生活世界”的侵蚀诊断为当代人类文明的最大挑战,并把哲学解释学所彰显的“对话逻辑”视为今天人类最为需要的实践智慧,“实践正在指导某人,并在团结中活动。因此,团结是决定性条件和全部社会理性的基础”,改变自行其是的“主观理性”,并代之以主体间的“对话理性”,推动人与人之间的团结,重建被侵蚀的人的“生活世界”,应成为人们实践行为的基本价值目标。其他哲学家,如阿伦特对于劳动与行动的区分、哈贝马斯对于劳动与交往行动的区别等,都体现出区分“制作”与“实践”,运用实践智慧重构“现代性”的努力。
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了哲学史上的实践智慧传统,同时通过对西方现代性的深入反省,充分揭示了以资本逻辑为中心的现代化模式所导致的人与人、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深刻矛盾,自觉地把每个人自由全面的发展把握为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为根本的价值理想,从而使对“实践之善”的理解获得了全新内涵。中国式现代化作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大成果,内在地要求从人民的美好生活和每个人的全面发展这一原则高度理解其价值目标。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才会有正确的发展观、现代化观”。具体而言,这种“实践之善”在个人、社会和人类整体等层面体现出来。
在个人层面上,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之善”集中体现在通过推进现代化,使每个中国人既成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发展和深化的“动力主体”,又成为拥有和享受中国现代化建设成果的“目标主体”。就前者而言,中国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性质,决定其推动力量不是社会生活中的某些人或某一类人,每个劳动者的积极支持和参与才是其最深厚、最持久的动力源泉,因此,要通过观念变革与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深化中国人的思想解放,就如同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任何解放都是使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从而充分发挥每个人的自主性和创造潜能。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现代化事业之所以获得不断进步,其中一个宝贵经验就是不断扩大了个人自主性的空间,拓展了每个人发挥创造精神的天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这一真理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得到了最鲜明的显示。就后者而言,中国式现代化将真正把全面提升全体中国人的生活质量、实现每个中国人的美好生活作为现代化的根本目的。这意味着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享受现代化和社会发展所带来的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指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我们要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努力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在社会层面上,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之善”集中体现为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公共性之善治”。全体中国人的美好生活和每个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社会“公共性的善治”提供支撑和保障。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意味着每个人的生存状态和生活品质,都深受社会生活共同体的内涵及其规范体系的影响。因此,每个中国人要真正成为现代化的“动力主体”和“目标主体”,内在地要求社会生活的“公共性之善治”为之创造条件和提供环境。同时,由于社会生活中每个人的利益诉求和价值偏好是多样化的和异质性的,因而需要公共性的制度、规则和程序调节彼此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尽可能减少冲突,通过社会成员团结合作,凝聚推进现代化事业的合力。
在此意义上,建构社会共同体合理的规范秩序,生成社会的“公共性之善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之善”不可缺少的重要维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工业、农业、国防和科技现代化之外,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明确为“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这些都体现这样的高度自觉:不断优化和完善政治权力关系、公民权利关系并且不断促进二者的良性互动,提高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切实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确立社会主义的人权法治保障体系,建立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社会财富分配机制等,从而真正在社会和国家治理层面落实“人民至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基本价值理念。只有这样的“善治”,才能真正激发每个人参与和推动现代化事业的热情和创新活力,才能使每个中国人切实享受现代化进程所带来的发展成果,并由此使现代化成为与每个中国人息息相关并合力推进的共同事业。
最后,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之善”还体现在它所指向的“人类整体之善”。在全球化的世界历史时代,人类的普遍交往使得中国的现代化不可能在一个封闭孤立、自给自足的状态中展开,而是与整个人类的整体生存发展密切关联并对后者产生深远影响。这需要回应的一个根本问题是:中国的现代化与人类的整体生存发展,究竟是相互冲突还是命运与共并增进人类的共同福祉和“整体之善”?中国式现代化对此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这首先体现在中国式现代化“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发展中国家由于它特有的“后发”性质,其现代化之路与西方原生的现代化相比,面临着诸多特殊的重大难题与挑战。在此问题上,前述中国式现代化在克服现代化问题上的普遍主义与特殊主义的抽象对立、面对复杂性现代化图景中对多重矛盾关系的创造性和解等方面所展现的实践智慧,为其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借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领导人民不仅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而且成功走出了中国式现代化道路,创造了人类文明新形态。这些前无古人的创举,破解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诸多难题,摒弃了西方以资本为中心的现代化、两极分化的现代化、物质主义膨胀的现代化、对外扩张掠夺的现代化老路,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为人类对更好社会制度的探索提供了中国方案。”这表明:现代化并不是按照某种先天标准规定好了的“现成存在者”,而是一个在具体实践中不断调整、适应和创新的过程,中国式现代化打破了对西方现代化模式的路径依赖,拓宽了现代化发展的空间,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提供了重要启示。
从更宽广的视野看,它还体现在通过对现代化理论和实践的丰富和深化,中国式现代化开启了一种超越近代以来资本主义文明的新文明形态的可能性,为面向未来,推动当代人类文明形态的转型和跃迁,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并提供了重要的示范。现代化既是人类社会的重大变迁过程,同时也蕴含着深刻的文明意义,甚至可以说,近代以来,现代化是影响人类文明演化、推动人类文明进步最为深厚的动力。这即是说,中国式现代化对现代化内涵和路径的创新性理解和实践,同时也就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开拓和创造。中国式现代化一方面信奉和弘扬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等全人类共同价值,同时又凝练出“以人民为中心”“人类命运共同体”“新发展理念”“共同富裕”“五大文明协调发展”等一系列重要价值理念,并使之成为规范现代化进程的实践理性,为克服和突破以“市场理性”为中轴的资本主义文明形态开辟了新视野,为积极回应人类文明发展的内在要求,推动并建构人类新的文明形态作出了建设性的探索。就此而言,中国式现代化要求超越狭隘的西方所谓“民族国家”视野,把促进世界人民的美好生活和人类的全面发展作为其价值指向,因而体现出促进人类文明“整体之善”的世界历史意义。
综上所述,无论从个体的层面,还是从社会生活共同体和人类整体的层面,中国式现代化都紧紧围绕着人民的美好生活和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价值核心,体现着对“实践之善”的自觉追求。3个层面虽然侧重有所分别,但它们构成了相互蕴含和支撑的有机整体:个体层面的“实践之善”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价值归宿,社会层面的“实践之善”为个体层面的“实践之善”建立公共的规范和制度保障,人类层面的“实践之善”是对个人和社会层面的“实践之善”的进一步确证和拓展。三者的内在统一,同样彰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实践智慧品格。
[作者贺来系吉林大学哲学基础理论研究中心暨哲学社会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