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
发表时间:2021-06-02   来源:学习出版社

  40多年前,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伟大征程。从那时起,党的历届三中全会都研究讨论深化改革问题,推出一个个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三中全会”也由此成为重大改革的代名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明确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这个总目标指引下,我们着力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啃下了不少硬骨头,闯过了不少急流险滩,全面深化改革蹄疾步稳,不断向纵深推进。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贯彻落实各项改革举措的关键。

  

  

  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改革进程本身向前拓展的客观需要。随着我国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零敲碎打调整和碎片化修补不行,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向突进也不行,必须要有一个总体设计,并据此进行全面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就需要有管总的目标,也要回答推进各领域改革最终是为了什么、要取得什么样的整体结果这个问题。”我们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并在总目标统领下明确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体制和党的建设制度深化改革的分目标,标志着对改革认识的深化和系统化。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有机整体。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这个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他什么道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全面的。

  

  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中国的改革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不断前进的改革,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1992 年初,邓小平同志在南方谈话中指出:“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可以说,从形成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看,我国社会主义实践的前半程已经走过了,前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建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改革。后半程我们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一整套更完备、更稳定、更管用的制度体系。这项工程极为宏大,必须是全面的系统的改革和改进,是各领域改革和改进的联动和集成,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形成总体效应、取得总体效果。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专题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我们党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明确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走好“后半程”、续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文章”提供了基本遵循。

  

◎ 千帆竞发,百舸争流。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

  

  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我们始终追求的目标,我们讲过很多现代化,包括农业现代化、工业现代化、科技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将其作为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内容,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体现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国家的制度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两者相辅相成,单靠哪一个治理国家都不行。”我们国家的治理体系,是在党领导下管理国家的制度体系,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领域体制机制、法律法规安排,是一整套紧密相连、相互协调的国家制度。国家治理能力,则是运用国家制度管理社会各方面事务的能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长治久安,既要靠制度,也要靠我们在国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我们要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从各个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